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省定药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科
发表时间:2022-05-07 15:46
运发改价费发〔2022〕65 号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运城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
省定药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
的通知》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省定药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2〕139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省定药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的通知》.pdf
(此文主动公开)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运城市财政局
2022 年 5 月 6 日
-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