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公告
来源:市发改委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9-25 10:3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20日,对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7635936037,邮政信箱:山西省运城市0027号邮政信箱。

  同时设置意见箱:

  1、巡察组驻地(原武警支队);

  2、市发改委门口(河东东街272号);

  3、市绿色产业发展中心门口(槐中北路建材巷20号)。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

  特此公告。

 

  运城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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